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
杜家毫主持并讲话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定于明年1月13日召开
昨日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听取、审议了9项工作报告,审议、审查、通过了有关决定、地方性法规案和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湖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于明年1月13日在长沙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杨维刚、王柯敏、叶红专、周农,秘书长胡伯俊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桂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立文、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叶晓颖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长沙市湿地保护条例》《衡阳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规划条例》《衡阳市爱国卫生条例》《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益阳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娄底市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杜家毫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照代表法的规定,向常委会提出了关于个别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现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53名。
杜家毫就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5点要求。一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充分体现和有效执行。二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三要围绕中心大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四要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完善代表联系制度,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五要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担负职责使命、彰显更大作为。
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在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 刘文韬 贺佳 于振宇 周帙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