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36条留言做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湖南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我们的孩子是湖南株洲人,今年12岁,2018年3月被查出患有颅咽管瘤,3月20日在湘雅医院做了开颅手术,但8个月后便复发;2019年1月在天坛医院做了开颅手术,可三月份复查时肿瘤进一步复发;考虑孩子不能承受如此大密度的手术,便于2019年5月在海军总医院做了埋囊手术,谁知肿瘤继续发展,医生说不抓紧时间手术会失去手术机会;2019年7月16日,我们再次在北京玉泉医院做开颅手术,术后孩子创伤很大,到现在也没有恢复,且内分泌功能紊乱,不能行走,左眼只有光感,右眼功能丧失,在湘雅医院内分泌科住院的十天时间里,电解质一直不稳定。自孩子生病以来,都是妈妈带着看病,已经不下十次往返北京,四处求医。目前已花费将近50万元的医疗费用,孩子没有商业保险,自付费用高,希望领导帮助我们得到医疗方面的救助。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省长许达哲同志的留言收悉,已转交株洲市政府办。株洲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荷塘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抓紧调查核实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您全家于2018年、2019年参加了株洲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8年个人参保缴费180元,2019年个人参保缴费220元。2018年、2019年您小孩共异地就医住院6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233324.49元,按照株洲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统筹基金支付100120.7元,大病保险支付35850.97元,个人自付97352.82元。 2018年,您小孩患病后,辗转治疗期间,学校、社会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和帮扶。您小孩就读的红旗路小学多次询问您,是否有经济困难,是否需要发动师生开展爱心捐款。您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当时的回复是:暂时不需要,需要的话会向学校提出帮助。同时,您联系了街道和社区,荷塘区茨菇塘街道了解情况后,通过大病救助的渠道,连续两年按相关规定申请了株洲市医疗救助,其中2018年申请了3000元,2019年申请了2500元。 鉴于您的实际困难情况,下阶段荷塘区将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解决实际困难,一是由区医保局牵头,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根据《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株荷民字【2013】2号),结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精神,根据您小孩的患病情况,重点实施住院救助的方式,救助标准为:经过转诊程序在市外治疗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用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二是由荷塘区茨菇塘街道负责,申报街道一级临时性救助,最高档为3000元。三是由荷塘区教育局牵头,征得家长同意后,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一次爱心募捐,十九中初一年级的新生将为您的小孩奉献爱心。四是结合荷塘区“三社联动·城乡帮困”工作,将您的家庭纳入荷塘区城乡帮困服务对象,发动爱心志愿者给予精神慰籍和生活帮助。五是积极发动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争取给予更多的资金帮助。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湖南省省长:您好!我是长沙的一名出租车司机。现在长沙市车用天燃气是6.94元/公斤,在全国应该算是最贵的!与长沙一墙之隔的星沙,加气可以优惠一块五一公斤!湖北武汉也只有3.9元/立方!2017年长沙市部分气站有优惠活动,每立方可以优惠五角、八角甚至一元不等!可长沙燃气协会出文件制止并要求执行统一价格!现在发改委把气价放开并由企业按供求关系自行定价后更是一路看涨!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省长许达哲同志的留言收悉,已转交省发改委。省发改委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抓紧调查核实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17]1237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车用天然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8〕176号),湖南省已经放开车用天然气价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销售价格由生产经营者根据供求关系自行确定市场销售价格。 有关长沙车用天然气价格问题,今年初已有用户多次反映。为此,省发改委委托长沙市发改委对相关市场、加气站和燃气企业进行了专项调研。据调查了解,长沙市城区目前有车用燃气经营企业9家,经营23座标准加气站,其中有15座由长沙新奥燃气公司提供管道天然气作为气源。长沙新奥燃气公司已于5月10日向各CNG供气单位发出了调价函,自2019年4月1日起恢复采暖季前供气价格,按2.92元/立方米向城区各加气站供气。 天然气价格直接关系到广大企业、用户的切身利益,对违背市场公平原则,涉嫌价格垄断的,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目前,韶山在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方面还需加大力度,比如韶山翰墨园项目立项三年,至今还没有落地,希望您能够给予批示,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省长许达哲同志的留言收悉,已转交省文旅厅。省文旅厅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抓紧调查核实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原名为“共和国将军翰墨园”,项目负责人是您。2012年,您向湘潭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支持韶山市共和国翰墨园建设的请示》,时任市长胡伟林作出批示,要求韶山市积极支持此项目。2014年1月,您向韶山市提交了《立项申请报告》。韶山市历任市委书记、市长对该项目都非常重视,曾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也进行了多轮商讨。市委书记唐杰也曾与您面谈,分管招商的副市长何浪多次接待您带来的投资商,韶山市也曾派出团队专程赴相关单位考察。 2015年8月,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军队社会团体管理工作规定》明确“军队社团中未注册将军书画院将遭解散或取缔”。韶山市与项目方及时沟通,将项目名称更改为“韶山翰墨园”。经反复催促,项目方到2015年10月才提交有关资料。与此同时,韶山市与项目负责人进行协商,初拟了《韶山翰墨园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为支持该项目,韶山市同意按成本价供地,但项目方始终未明确答复。 2016年至今,韶山市多次与项目方见面协商,项目方认为项目所在地地价太高、远超其预算,一直协商未果。您多次向省、市领导写信,要求给予地价优惠,韶山市也多次进行了答复。2017年,您与原湘潭市政协委员刘某向省人民政府提交报告,责怪韶山市不作为,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不支持该项目。省信访局转交给韶山市,韶山市进行了答复并组织了见面洽谈。2017年和2018年,您先后带两批投资商来韶山考察并称湘潭市产业集团有投资意向。韶山市经过与相关单位对接洽谈,各方均没有明确的投资意向。 2018年5月,您向时任湘潭市市长谈文胜写信,要求支持项目建设。韶山市于当年5月22日向湘潭市人民政府提交了项目有关情况报告,作了详细汇报。 二、项目未落地原因。 一是商务核心条款地价未达成一致。项目方给出的地价为16-40万元/亩。而该宗土地位于城区三级内,是居民集中居住区,仅征地拆迁、报批、社保等土地成本(不含周边配套)就达110万元/亩。且该地块位于旅游主干道旁,是游客到换乘中心的必经之地,随着基础和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土地价值还将逐步提高。项目方提出需要在土地出让方面给予优惠,而目前韶山市面临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严峻形势,没有能力承担项目土地的差价部分,且该项目为市场行为,地价远低于基准地价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 二是项目至今未明确投资方及运营方。项目方虽几次带投资商来韶考察,但经过深入接触,均没有明确的投资意愿。韶山市相关部门经深入考察,认为您带来的投资商均不具备投资文旅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三是项目投资运营模式不清晰。项目方欲低价拿地后再招商,其项目可行性报告对投资运营模式的判断不准确。 据上,鉴于目前韶山市政府对该项目现有的招商模式、项目可行性和项目前景均不认可,省文旅厅充分尊重当地政府的意见。同时,待韶山市政府认为该项目建设具备成熟开工条件,该厅将积极争取在职能范围内给予相应支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2015到2016年,我们村的几个人在常德市桃源县桃花源里项目部打工,项目完工后项目部一直拖欠我们的工资不发,我们每年都去要账,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可到现在还有三万块钱的工资没有结给我们。我们找了当地的劳动部门和市里的劳动监察部门,他们说超过年限了,要是我们能及时拿到工资,怎么会超过年限还在讨薪,希望上级领导重视一下这个问题。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省长许达哲同志的留言收悉,已转交常德市政府办。常德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桃源县相关职能部门抓紧调查核实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湖南华厦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公司)承包了桃源县佳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桃花源里房地产开发项目。华厦公司再将该项目转包给自然人刘某卫。刘某卫再将该项目的泥工、副工、砼工劳务分包给自然人胡某辉。胡某辉再将其中的砼工分包给您。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您班组在桃花源里项目务工。2017年1月27日,胡某辉与您办理结算,胡某辉欠您班组劳务费13000元(其中您5200元、林某化2500元、卜某明2700元、扬某军2600元)。自2017年1月27日以来,您及其所在班组的民工均未到桃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其工资被拖欠。 桃源县人社局会同桃源县桃花源里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召集相关责任人,经过详细调查询问,一致确认拖欠您班组13000元劳务费的事实。桃源县人社局与协调办责成华厦公司与相关责任人尽快处理这一问题,经与您本人协商同意,华厦公司承诺在2019年10月底前将拖欠的您班组13000元劳务费支付到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长沙市岳麓区新民小区系老旧小区,住改商现象严重。目前,小区二栋五单元一楼在未经任何行政部门许可、审批和业主同意下进行住改商开设烤肉店。对小区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油烟及噪声污染,尤其是噪音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自该餐馆装修以来,多户业主多次将情况反映给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工商所,并通过长沙市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和寻求支持,最后均无果,有关部门相互踢皮球,时至今日,该餐馆已经正常开张营业。各相关部门明知我国《大气污染法》第八十一条和2018年10月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禁止核准餐饮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可为什么还是任由其发展?明知属于违法经营,为什么不及时叫停?为此,我们恳请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取缔这些违法经营的餐饮店,还居民一个宁静、清洁、和谐的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留言反映,岳麓区桔子洲街道城市管理办联合桔子洲街道市场监管所及石门楼社区,对位于新民小区2栋5单元1楼的柒酒烤肉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确属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对其做了现场笔录,并责令其立即关门停业。10月15日,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复核,该烤肉店已停业搬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相关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已知悉该烤肉店搬离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步,岳麓区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问题,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