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近日通报,今年1至9月,全省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178份,处罚金额共1.29亿余元。
据统计,1-9月全省共办理新修订《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等五类案件共378起,其中按日计罚1起、查封扣押167起、限产停产18起、移送拘留156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6起。
湖南众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案,是我省9月份处罚金额最大的环境违法案件。汉寿县生态环境局对企业“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处罚款31.186万元;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5万元,对企业法人代表邓某某个人处罚款5万元,总计处罚款86.186万元。
全省14个市州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数量和处罚金额最高的均为长沙,分别是634件、2378.93万元。(记者 曹娴 通讯员 陈颖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