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8日从湖南省人社厅了解到,省人社厅于日前发布《关于湖南省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通知》称,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700元/月、1540元/月、1380元/月、1220元/月;我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7元/小时、15元/小时、13.5元/小时、12.5元/小时。适用时间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厅备案。
据了解,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根据2006年公布的《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来调整,每三年至少调整一次。(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谢忠东 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