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简称:省税务局)获悉,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出公告,个人消费者在我省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建筑装饰业和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业等5个行业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电子发票,在产生第一次开奖结果时,可选择填写实名信息参与第二次开奖。二次开奖活动从2019年8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最高奖金达30万元。
根据公告,个人消费者在我省上述5个行业消费时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电子发票,可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的“有奖发票”栏目参与第一次开奖,第一次开奖单笔奖金最高100元,最低5元。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产生第一次开奖结果时,可填写个人实名信息参与第二次开奖。
二次开奖活动以现场摇奖的方式进行,现场摇奖时间为每2个月结束后的第1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第一期二次开奖现场摇奖活动将于10月10日进行,设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30万元(含税,下同)、10万元、5万元。
参与二次开奖,发票抬头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与个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一致,因此开发票时不能填开为“个人”。同时,发票票面金额(含税)低于50元(含50元)的普通发票、红字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以及开奖时已作废的发票等,不能参加二次开奖。中奖者须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奖发票原件、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前往湖南省税务局兑奖。经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后,省税务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兑付奖金,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记者 奉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