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文批复同意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学院、湘南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怀化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邵阳学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高校,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由学年制收费改学分制收费管理,有效期五年。
学校可自行设定学分学费,但每学分学费不得高于80元
不同于学年制收费,学分制收费以学生修读学分作为计价收费的主要依据。也就是说,即使身处同一个专业,如果修读的学分不同,学生每年要缴纳的学费也不同。
其实,学分制收费并不新鲜。从2007年起,北京等地部分高校就开始试行这一收费方式。湖北、广东、山东、天津等多个省市的多所高校,也早已采用学分制收费。
批复明确,上述9所高校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根据办学层次,学校可自行设定学分学费,但每学分学费不得高于80元。
批复明确,学分制收费标准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得高于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学校应保证每学分不少于16学时,每学年平均不少于40个学分。学生在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外,要求加修、辅修专业或一次补考不及格需要重修学分的,学校在基本学制内免收专业学费,但可按所修课程规定学费收取学分学费。
学分制收费不会增加学生经济负担,旨在扩大学生选择权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学分制收费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学费组成结构发生了变化。事实上,它是学分制教学改革的衍生物。
学分制收费并不意味着学生的经济负担会加重,根据规定,学生按照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不含重修、辅修、双学位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之和,不得高于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推进学分制办学、收费改革,本意是为了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包括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求学时间,以此促进学校重视课程建设,以及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对大学教学的满意度。
对此,批复明确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后,9所高校要完善学分制教学方案和学分制收费管理方案,制定有序的选课系统,提供相应的信息技术平台和充分的课程资源,保障学生自主选课和弹性学制的需求。
同时,9所高校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原则,在校老生收费仍实行原学年制收费管理。(记者 刘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