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人民网2019-08-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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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纪委部署和省委要求,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力度。8月15日,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了近期各地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

  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曼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2009年至2018年,杨曼生在任攸县人民法院联星法庭庭长、执行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影响公正执行,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杨曼生收受案件当事人和律师等服务对象给予的财物19.87万元,并通过向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利285.47万元。此外,杨曼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12月,杨曼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牛角塘村党支部原书记朱拉练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005年至2018年,朱拉练通过利益交换、拉票贿选、在村干部中培植亲信等方式把村集体变成自己的“独立王国”,大肆侵吞集体财产、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国家财产、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957.83万元。此外,朱拉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0月,朱拉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邵阳市新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会原主席袁建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袁建华担任新宁县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质量监督组组长,在对该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违规收受工程老板红包0.16万元,未按要求履行质量监管职责,导致施工方修建的新宁县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实际经济损失151.6万元。袁建华还违规以女儿的名义投资入股新宁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获利24.58万元。2019年5月,袁建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常德市澧县城头山镇白塘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明汉贪污侵占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李明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其父亲名义违规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套取补助资金2.2万元。此外,李明汉还贪污侵占以工代赈等扶贫项目专项资金7万元。2019年4月,李明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怀化市辰溪县特殊学校原校长舒友家等人截留挪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助学资金问题。2017年,舒友家安排该校报账员李秋香使用他人代签的20名残疾儿童家长签字发放花名册,套取6万元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助学项目资金,其中2.9万元被发放给残疾儿童家长,其余3.1万元用于学校开支。2019年2月,舒友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秋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舒友家校长职务,违纪资金已退还。

  永州市宁远县舜陵街道办事处丙塘村原村主任李如明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9月,李如明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的情况下,将其母亲列入农村低保对象上报并得以通过。此外,李如明还以其母亲名义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万元。2018年5月,李如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虽身处群众之间,却忘却了初心,无视党纪国法,把本应为群众服务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把本应属于群众的利益装入了个人的腰包。这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当前,党中央正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守人民立场,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发现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