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只要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的情况下,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予以指派,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办理时限,事后由当事人自行或社区律师协助补齐相关材料,即可完成审批。”近日,在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机制试行。这是天心区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一个缩影,全区52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进入首批“容缺清单”。
梳理“容缺清单”
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以前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必须齐全,缺少一样就要重新排队,重新受理。”天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天心营商环境30条”,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模式,提高审批效率,天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推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机制。“目的就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7月下旬,天心区印发了《天心区关于推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的通知》,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机制的适用范围、受理原则、受理流程等进行明确;梳理了首批52项“容缺清单”:残疾证办理、社保参保、劳动用工备案、招牌设置管理等。
如今,前往政务大厅办理上述相关事项,仅需要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进行相应承诺,政务服务部门将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与形式等信息。办理人仅需要在承诺时限内通过邮寄等方式自行补正即可在首次进窗的时限内获得相关批文、证照。
率先推行“三项制度”
让当事人明白,让执法权“裸晒”
“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就是要通过‘良法+善治’,让法治阳光洒满天心。”天心区委副书记、区长黄滔说,目前,由天心区司法局牵头,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责任一一分解。
“在全市率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改革将是亮点之一。”天心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头到尾,一举一动,全程公开公示,让当事人明白执法依据,让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例如,在行政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他们必须主动亮明身份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做好相应释法说理工作,政务服务窗口也将规范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这在以前是没有要求的。”
从9月份开始,天心区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将推行“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记者 卜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