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1日从湖南省民政厅获悉,该厅联合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向全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
记者了解到,这次清理整治的目标任务有三个:一是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二是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三是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査成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
清理整治活动要在7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并确定拟清理整治的不规范地名清单,8月底前完成不规范地名标准化处理工作,9月底前按照管理权限完成地名标志等相关公共标志牌的清理任务。《通知》强调,各地要坚持“审慎稳妥、依法实施,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体现特色、传承文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同步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擅自命名以及少数民族语地名译写不标准、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清理规范。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要结合长株潭一体化建设要求,从严控制同名现象。(记者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