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道安委近日下发《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从今年6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2018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标准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须经过国家CCC认证,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湖南此次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措施包括:一是严格生产环节治理,对省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摸排,严禁生产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二是严格销售环节治理,对省内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一次摸排,引导其加强行业自律,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和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以及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伪造发票、销售凭证等登记资料的方式,销售库存违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三是严格规范登记使用,严格按照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建设并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应用系统,对全省实施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统一联网管理,对符合新国标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统一的正式号牌,对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发放临时号牌,并引导逐步退出。四是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各地各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将成立联合执法队,6月至12月期间,每月开展1次以上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在销售监管、质量监督抽查、车辆注册登记、路面执法、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等信息,形成有效联动打击态势。(记者 潘锦 通讯员 雷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