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记者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为接受社会监督,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公示了2019年全省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本次责任人名单公示包括14个市州、14座城市、24座大型水库(水电站)、湖区重点堤垸和蓄洪垸的防汛抗旱责任人。
省防指要求,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要严明防汛纪律,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对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力或准备不足等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记者 王义正)
附件1.2019年市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2.2019年14座城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3.2019年24座大型水库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附件4.2019年湖区重点堤垸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附件5.2019年湖区蓄洪垸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