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省长江流域明年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来源:人民网2019-05-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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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有关情况。据悉,今年湖南将继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夏季攻势”,并确定了十大类重点任务。

  中央环保督察:

  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共116项

  5月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正式反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专项督察意见后,湖南制定印发了《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将中央督察组反馈湖南的41个问题细化分解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共116项。

  根据《整改方案》“30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6个月内上报整改情况”两个时间节点要求,整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立行立改阶段,从5月6日至6月14日,主要有传达贯彻、动员部署、总体整改方案起草和报批等工作;第二阶段为全面推进整改阶段,从6月中旬至12月底,通过每月调度、定期督查、阶段推进,着力推动整改任务完成;第三阶段为持续推进阶段,2020年1月以后,按照要求组织省直相关单位对各地各部门上报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逐条对账销号,结合验收情况、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上报国务院,持续推进未完成整改的任务。

  长江保护修复:

  开展重点断面整治等八大专项行动

  长江保护修复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湖南96%的国土面积属于长江经济带范畴,有163公里长江岸线,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守护好“一江碧水”是湖南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湖南省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近期将印发实施。

  湖南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重点,重点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及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开展重点断面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三磷”排查整治、固体废物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业园区规范化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八大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污染治理攻坚,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考断面比例93.2%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96.4%的目标。据悉,湖南将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垃圾、船舶污染、生态环境破坏、农业面源污染等普遍性问题全面进行排查整治;加快推进100个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加快补齐流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确保2019年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污染防治“夏季攻势”:

  确定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等十类任务

  2017年起,省政府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并成为湖南推进污染防治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个重要品牌。今年,湖南将继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夏季攻势”,确定了十大类重点任务,其中六大类与水污染防治息息相关,两大类紧扣大气污染防治,两大类关乎自然保护区以及矿山、尾矿库生态环境安全。省政府要求,凡是通过集中攻坚可以加快完成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凡是需要持续推进的,年内必须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悉,十大类重点任务包括:长江经济带18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长江和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禁养区应退养养殖场清零和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全配套,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长株潭及大气传输通道城市锅炉窑炉提标改造,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矿山以及尾矿库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记者 彭玮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