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明确全省、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整改任务,要求切实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工作方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提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敷衍整改问题较为突出、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仍有发生等突出问题,扎实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工作方案》明确,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各市州进行分片督导,督促市州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推进问题整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担负本地区本部门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整改将分3个阶段推进。2019年5月6日至6月14日,为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立行立改阶段。全面梳理,明确全省、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整改任务。对上报完成整改与督察组认定意见不一致的问题以及“回头看”反馈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启动对5个涉及责任追究问题的责任追究调查、问责程序。
2019年6月中旬至12月31日,为全面推进整改阶段。各市州和省直相关单位每月底调度整改落实情况,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对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整改办将及时调度、通报进展,并向社会公开。
2020年1月以后为持续推进整改阶段。对各地各部门上报完成整改任务情况进行核查验收,逐条对账销号;对整改进展滞后、超期未完成的,限期整改到位。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按照节点持续推进,巩固整改成果,严防污染反弹。
通过抓督察整改,解决一批重金属污染、危险废物超期储存、生活污水污染、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石煤矿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养殖污染等问题,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19年底,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要达到88.3%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记者 曹娴 通讯员 陈颖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