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4月29日,长沙市公安局就市民关心的《条例》内容和法规实施准备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介绍,《条例》针对犬只信息共享不畅、流浪犬只收容、走失犬只寻回、犬只伤人扰民等问题,明确施行智能犬牌、电子标识等举措,并建立信息共享系统、设立犬只留检场所,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
分区域进行管理,严格管理区内犬只要佩戴智能犬牌
《条例》第十二、十三条将长沙市行政区域划分为禁止养犬区(指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及单位集体宿舍区等区域)、严格管理区(指县市区人民政府所辖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区域,以及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和一般管理区(禁止养犬区和严格管理区以外的区域)。
禁止养犬区不得饲养、繁殖、经营任何犬只;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制度;一般管理区对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作出要求。《条例》规定,严格管理区内经许可饲养的犬只应当佩戴智能犬牌,植入电子标识;鼓励一般管理区内养犬人办理智能犬牌、植入电子标识。
对违法养犬行为,可劝阻、举报、投诉
市民如果碰到违反《条例》的养犬行为,比如有人不牵犬链随意在公共场合遛狗等,应该怎么做?《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违法养犬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并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同时,《条例》对公安机关的职责也进行了明确,包括办理养犬许可;捕杀狂犬,处置流浪犬;查处犬只扰民、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纵犬伤人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查处未经许可养犬、违法携犬出户等违法行为等。市民群众如发现以上情况,也可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在职责职能范围内会积极迅速收集固定证据,依法规范处理违法养犬行为。市民可以通过照相、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养犬证据,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提供协助。
已设立55个养犬许可免疫便民服务点,申领智能犬牌最多跑一次
长沙市公安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具备免疫资质的动物诊疗医院(宠物医院),逐家上门征求意见,已确定将其中55家动物诊疗医院(宠物医院)设为首批养犬许可免疫便民服务点。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的养犬许可实行网上申请和审批,为方便群众,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智能犬牌发放和电子标识植入均在同一场所办理,市民群众可以就近选择养犬许可免疫便民服务点。办理养犬许可证一律实行网上申请,线下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
5月1日起,养犬市民通过手机下载“68宠物”APP或者关注“96111便民服务桥”微信公众号,即可提交养犬许可证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选择就近的养犬许可免疫便民服务点办理。待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携带犬只和相关资料到所选择的服务点即可植入电子标识并领取智能犬牌。
同时,养犬许可证信息变更和注销犬只,都可以通过“68宠物”APP或“96111便民服务桥”微信公众号在网上办理完成。(记者 李国斌 通讯员 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