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杜家毫主持会议
昨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长沙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黄关春、杨维刚、王柯敏、向力力、周农,秘书长胡伯俊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桂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立文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为期1天半,将听取和审议1项专项工作报告和1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1件决定草案,审议、审查7件法规草案和人事任免案,书面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吴桂英作了关于研究处理《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和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修改情况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胡伟林作了关于《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议案的说明。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周明觉作的关于此项议案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余缨作的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书面听取了长沙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通道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分别作的关于《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张家界市爱国卫生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决定》《通道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报告及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向佐谊分别作的上述法规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云英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托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和拟任人员任职前发言。
会议书面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 刘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