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记者从21日召开的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上获悉,2018年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共安排9个方面47项具体任务,目前除2项受政策影响暂缓外,其余任务全部完成。
8项省委重点改革事项全部完成。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已形成全省122个县市区监测预警试评价初步成果。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库,推动多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鉴定评估。划定和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一般改革事项推进顺利。如,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制定湘资沅澧四水水量分配方案,开展市级政府和重点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编制研究,制定出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出让制度方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城市双修、农村双改”工程,实行严格的岸线保护政策,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
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在浏阳、澧县、芷江、南山国家公园等地,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基本摸清了试点区域内自然资源家底、建立了自然资源数据库、形成了制度成果。全面完成综合管廊国家试点,长沙市累计建成管廊56.57公里;推进省级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试点,全省海绵城市在建项目78个,竣工项目202个,累计完成投资113.5亿元。在洞庭湖地区开展退田还湖、退田还湿试点,共计退田还湿2500亩,拨付补助资金250万元。
据悉,由于推进有力,《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年)》与补充方案中的改革任务,目前已完成90%以上。(记者 曹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