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有效整治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切实推进基层减负,我市发布整治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第二批减负清单,要求各地各单位抓好落实,立行立改。
减轻村(社区)干部会议负担。不得要求村(社区)干部固定参加乡镇(街道)工作例会,非工作日原则上不得召集村(社区)干部开会。
减轻村(社区)干部督检考负担。严格实行督检考计划管理,非工作日原则上不得开展对村(社区)的督检考和调研。
减轻农村改厕任务负担。村级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改厕数量,各级不得向乡村摊派农村改厕任务指标。
减少移风易俗台账资料。村(社区)结合实际推进移风易俗,不要求村(社区)每月填写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认定表,红白理事会入户劝导登记表等台账资料。
减少乡村禁毒工作摸排台账。
精简基层党建工作资料。支部工作要注重实效、提高质量,支部纪实手册作为党建资料主要载体,原则上不要求、不检查其他台账资料。
优化“一门式”服务。不对“一件事一次办”的月办件量、同比增长率作硬性量化要求,严禁虚假录入。
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取消村(社区)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事项,不要求使用和推广“食安湖南综合服务平台”及其他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系统(平台)。不将村 (社区)干部承担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列入各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
优化垃圾分类工作。取消社区每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活动。
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督检考方式。对乡镇、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导以现场察看为主,原则上不查看资料台账。不要求村级干部填报发文开会、拍照留痕、工作部署等相关情况。
调整林长制工作有关任务。严禁强制乡村两级林长和村干部安装使用巡护系统App,对村级林长巡林频次、时长、里程和信息记录不作硬性要求。
取消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具水、电、气等报装和过户证明事项。
取消村级组织承担的乡村医生考核任务。(岳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