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首张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罚单

来源:岳阳日报2024-03-1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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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辖区某公司员工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这是我市针对个人开出的首张罚单。

  3月12日,该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日常消防检查中发现,富凯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员工杨某某不听公司劝阻,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给停放在公司宿舍楼西侧疏散楼梯间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检查人员对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杨某某处罚款人民币18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