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觉接受更严管理监督中 彰显绝对忠诚绝对可靠——岳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十二条措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

来源:岳阳日报2023-09-26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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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对全市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当、案件线索查办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净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

  近日,岳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旨在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大力培育优良作风,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部队”,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先后出台日常监督公文错情通报,打探案情、说情干预案件人员的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及市纪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十个不准”规定等多项制度,不断完善自身管理监督体系。

  据悉,此次出台的《十二条措施》,是继“十个不准”之后,岳阳市纪委监委立足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推动实现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更严管理监督全覆盖的具体举措。

  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有天然免疫力。《十二条措施》聚焦当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对巡视巡察反馈、日常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对症下药施治,不断提升管理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如,针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到位问题,提出了向案发单位发送以案促改提示函、定期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培训交流等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责任。《十二条措施》聚焦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过程中的责任盲区,通过明确责任范围、拧紧责任链条、完善问责机制,督促干部履职担当。如,明确借入机构对借用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因借入机构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借入机构负责人责任;分批次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明确对审查调查人员接受请托、干预调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执纪审查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权力,必须管好用好。《十二条措施》聚焦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通过加强内部监督,织密制度“笼子”,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如,明确提出加强案件查办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信访工作即签即转、快查快结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案件审理时效监督,建立健全案件退补问责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超期预警、定期通报机制;健全完善工作作风问题通报机制,对存在工作作风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通报问责。

  “《十二条措施》既是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新时代岳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岳 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