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公布

来源:岳阳日报2023-08-30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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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走向尾声,全市中小学生也将迎来秋季新学期。8月28日,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新学期中小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宜。

  《通知》明确,除作业本和教辅材料费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收取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包括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校服费和课后服务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可收取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研学实践费和校外活动费、补办证卡工本费、课后服务费在内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普通高中学校在收取学费、教材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的同时,还可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课后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研学实践费和校外活动费、健康体检费等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

  《通知》强调,要严格教辅材料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变相收费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学校要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并在门户网站、招生简章、入学通知等地方按规定公示本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通知》还对我市民办教育、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提出要求。其中,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应按省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职业学校中,符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应免收学费,且不得收取高于补助的学费差额部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