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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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自来水公司获悉:根据岳阳市发改委《关于切实推进全市城乡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2月起,岳阳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由0.75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由1.60元/立方米调整为1.8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1.6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

各县(市)区3月底前也将调至以下标准:临湘市、汨罗市政府所在地城镇污水处理费原则上每立方米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平江县、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政府和屈原管理区管委会所在地城镇,以及湘发改价服[2015]347号文件明确的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立方米调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调至1.20元。

为减轻市城区特困群众的生活负担,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后,对市城区城镇居民中由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费的家庭,每户每月免收6立方米终端水费。

据悉,全面推进全市城乡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旨在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配置作用,实现洁净水使用的成本内化,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空间下的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生活方式改进,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助力政府打好水环境综合治理这一关键战役。

(记者 周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