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1日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1日对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改扩建(6万m3/d)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4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79831(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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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说明 |
1 |
2024.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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