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防办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情况汇总表
序号 |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
案由及案情 |
立案 时间 |
处罚 时间 |
处罚依据及决定 |
应缴罚款(元) |
实缴罚款(元) |
是否 结案 |
1 |
岳阳市郡雅科技教育有限公司(岳阳市洞庭高级中学) |
未报先建 |
2023.2.22 |
2023.9.7 |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七条。做出以下决定(一)提出书面警告,并处拾万元(100000.00元)的罚款;(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100000 |
100000 |
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