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应急管理局证明事项清单备案表
序号 |
证明事项 |
证明用途 |
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实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时间 |
1 |
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布局的证明材料 |
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
应急管理局 |
发改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不实行告知承诺,属于企业必备的安全条件 |
2 |
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
办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八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
应急管理局 |
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保险公司 |
不实行告知承诺,属于企业必备的安全条件 |
3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 |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
应急管理局 |
不动产登记部门、出租单位、产权所有人等相关单位 |
2020年6月30日前 |
4 |
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 |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 |
应急管理局 |
气象、市场监管部门 |
2020年6月30日前 |
5 |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
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第八条批发企业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
应急管理局 |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2020年6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