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6〕20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05-12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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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1月19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修订)

YYCR—2016—010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意见》(岳发〔2015〕17号)文件精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岳阳“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依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转变市场监管理念,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创业主体,下同)创新创业,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到2018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万户以上,基本形成市场监管体系成熟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快速成长的良好格局。

二、改革措施

(一)继续依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不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1.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依法依规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规定。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行政审批权依法下放的力度。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完善与权力对应的责任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禁止和限制的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3.深入推进“先照后证”等登记制度改革。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将企业注册登记和相关行政审批信息推送至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加强部门间企业信息共享。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4.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进一步依法依规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出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在部分园区试点开展企业集群登记,为投资创业提供更便捷的条件。实行企业名称登记全程电子化。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登记。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1.明确市场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工商部门应履行“双告知”职责,即在办理登记注册时,要告知申请人需申请后置行政许可的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要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市场主体许可审批监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查询,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2.建立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机制。工商部门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督促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2016年底,初步实现归集相关部门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依法查处和信用约束力度,力争2016年底前,建立健全跨部门单位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刑事犯罪档案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3.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事中事后监管参与机制。依靠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及时了解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创造条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

4.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消协牵头组织、工商积极推动、部门密切配合、行业企业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消费大维权工作机制。在创业企业集聚区建立执法维权联络站,建立政企协作打假维权机制。建立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及时指出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指导其规范经营行为。在依法查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时,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法定免于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依法免于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三)搭建帮扶平台,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1.建立企业联络帮扶制度。在市直工商及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中遴选出500名创新创业帮扶联络员,为小微企业在设立和变更登记、商标注册、广告宣传、融资、维权、党建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设立创新创业企业专项扶持资金,通过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杠杆资金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成长型小微企业。大力发展“互联网+”,每年全市发展电商10000户,培训电商从业人员10000人。培育发展创新创业服务业,如创客空间、创客咖啡、创业园等创业基地。每年投入50到100万元,对入驻小微企业且成效显著的创新创业基地进行扶持,但对根据岳发〔2015〕17号文件规定享受了以奖代补政策的创新创业基地不予重复扶持。创新创业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建立创新创业企业入库培育机制。根据企业自愿申报,相关部门单位审核的方式,建立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名录库,运用“大数据”对入库企业进行“精准扶持”。每年全市扶持100个创新创业项目,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创办科技创新、电子商务、创意广告、特色农业等国家鼓励的产业项目,每个项目扶持资金从5000元到5万元不等。建立创新创业导师专家库,聘请20名创新创业导师,对入库创新创业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举办全市初创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3.服务品牌兴企建设。建好企业商标指导服务站,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拿出30万元奖励有特色、有发展前景的注册商标企业。帮助相关行业协会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继续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从2016年开始,力争在3年时间内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万件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100件以上、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马德里国际商标60件以上。

4.促进广告产业发展。规范广告市场准入,依法取消各种不利于广告业健康发展的准入限制,建立健全广告经营资质评价体系,帮助广告企业提质升级。对新认定的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的广告企业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2000元。鼓励小微广告企业走出去,参加广告节等活动扩大与外界交流,对在中国广告协会组织的中国国际广告节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2000元。创立发展广告创意产业园区,从2016年起,在3年时间内,全市力争新增国家三级以上资质的广告企业30家,广告经营业主达到1500户,广告产业跻身全省前列。

5.推动企业诚信建设。指导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签约行为,防范合同违约、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我市“两型示范门店”(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创建工作,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每年投入1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

6.提供创新创业融资服务。进一步优化资产抵押、权利质押等融资服务,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积极搭建创新创业企业帮扶平台,设立500万元贷款担保资金,争取银行每年投放5000万贷款,扶持市场主体创新创业,贷款担保资金纳入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统筹管理。

7.支持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升级。扶持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转型升级后的企业可沿用原字号名称和行业特点,建立转型升级前后档案统一管理机制。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上述1至7项扶持和奖励措施暂定3年,扶持和奖励资金在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费中予以解决。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为顺利实施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强工作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创新创业工作在全市顺利实施。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要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许可审批监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机制,各部门单位实时共享监管信息和数据,实现全市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化设施,提升监管水平。从2016年起3年内每年投入100万元以上,建立“双随机”抽查数据库和市场主体电子监管系统;要搭建帮扶政策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创新创业小微企业目录,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小微企业查询等功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免费服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引导鼓励全社会参与支持商事制度改革,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岳阳“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打造湖南新的经济增长极作出新贡献。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