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洞庭湖博物馆人文实物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3〕138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09-30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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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洞庭湖博物馆是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集收藏、研究、陈列展示、宣传教育、旅游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为将洞庭湖博物馆建设成为我市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突显洞庭湖博物馆对洞庭湖生态保护、地质变迁、民俗文化、人文历史研究的重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洞庭湖博物馆人文实物资料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与洞庭湖沿岸地区的社会历史变革和发展有关的文物、相关实物和资料均纳入征集范围。具体包括:

(一)反映洞庭湖湖盆变迁和沿岸城市变迁的化石、历史文物及文献资料。

(二)反映洞庭湖沿岸地区历史上各时代和各民族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三)反映洞庭湖沿岸地区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实物。

(四)反映洞庭湖沿岸地区近现代工业发展的相关文物,包括重要工业遗产及与之相关的工业机械、工业产品、标牌、商标等可移动文物及其他资料。

(五)反映洞庭湖沿岸地区历代各阶层居民生活习俗的实物及资料。

(六)反映洞庭湖沿岸地区近现代有关知名人士的代表性实物。

(七)反映洞庭湖沿岸地区各时代秀丽景色、渔民捕作和百姓生产生活的图画、雕刻、照片、影音资料等艺术作品。

(八)反映湖湘文化开创者和传承人的生平事迹、哲学思想及历代文人墨客的诗词、散文、书法等文化作品。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鼓励单位或个人捐赠。洞庭湖博物馆将对捐赠人颁发荣誉或收藏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暂存。特别珍贵且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的,洞庭湖博物馆与暂存人签订保管协议,进行代管代展。

(三)收购。对有价值的物品,洞庭湖博物馆可采取有偿收购的方式进行征集,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征集程序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专门队伍负责洞庭湖博物馆人文实物征集工作,充分挖掘本地历史文化和民风民俗,提供重要人文实物和资料线索,并形成人文实物和资料征集清单报洞庭湖博物馆人文实物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设市文物管理处,联系人:李鹰,联系电话:2989303、13873015551;梁霞,联系电话:2989228、13975088230)。

(二)洞庭湖博物馆人文实物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人文实物和资料进行初步鉴定遴选,确定需要征集实物和资料的名录后报洞庭湖博物馆建设指挥部审核。

(三)洞庭湖博物馆人文实物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人文实物和资料进行征集。

四、征集时间

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洞庭湖博物馆人文实物资料征集工作,并将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洞庭湖博物馆人文实物资料征集工作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分别按照人文实物资料征集范围进行调查摸底,对人文实物和资料线索进行充分讨论研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要大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踊跃捐赠或积极提供征集线索;要认真梳理挖掘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人文实物和资料的征集线索,积极做好文物及展品征集的组织、协调工作;有价值的征集线索,经查实后,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内深入开展征集活动,加强对人文实物资料征集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征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