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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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交通运输领域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一指〔2018〕10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有关文件(岳交〔2018〕131号、岳地海涵〔2018〕20号等),现下达你县(区、单位)交通运输领域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地方财政部门依据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进度的审核意见及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流程办理资金拨付;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项目审查,审核项目进度、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并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2、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绩效将与下年度相关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挂钩。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18年农村公路窄路加宽补助资金明细表
2.第四批重要县乡道补助资金明细表
3.第五批重要县乡道补助资金明细表
4.2018年第二批站场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
5.2018年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补助资金明细表
6.2017年度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奖励资金明细表
7.交通补助资金明细表
8.2018年度林路养护项目资金明细表
9.2018年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补助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