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18〕75号
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通知》(湘财社指〔2018〕55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区2018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 万元,请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一是根据省工作任务和补助标准核定的补助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用于支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二是根据普遍因素(服务人口数、贫困人口数、地域面积等,权重占比70%)和特定因素(传染病发病率、监测点、特殊人群数量等,权重占比30%)综合核定的补助资金,用于妇幼和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食品安全保障、卫生监督管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其他传染病、饮用水、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测等)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一是补助资金中涉及设备等采购项目,各
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招标采购工作。二是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请各区迅速将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
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 2018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第二批)安排表
2. 2018年中央补助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经费(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3. 2018年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经费(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4.2018年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经费(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5.2018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经费分配明细表
6.2018年中央补助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经费分配明细表
7.2018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其他项目经费分配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