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201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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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攻坚行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岳办〔2015〕4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现安排你县(市)区扶贫补助资金 万元,请按附表列入2017年度支出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本次下达平江县的资金属于统筹整合范围,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岳阳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