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10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岳市安办〔2016〕4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现将2016年1—10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0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25起,死亡98人,受伤109人,直接经济损失约3004万元。
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3起,死亡4人;建筑施工事故5起,死亡5人;烟花爆竹事故2起,死亡2人;冶金机械等八行业事故2起,死亡2人;工商贸其他事故7起,死亡5人;道路交通事故95起,死亡70人;水上交通事故4起,死亡7人;铁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2人;农业机械事故4起,死亡1人。
各地区(单位)事故直报分布情况:平江县事故11起,死亡12人;汨罗市事故39起,死亡12人;华容县事故23起,死亡22人;湘阴县事故7起,死亡8人;岳阳县事故9起,死亡11人; 临湘市事故12起,死亡9人;岳阳楼区事故9起,死亡9人;云溪区事故4起,死亡5人;君山区事故4起,死亡4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3起,死亡2人;屈原管理区事故3起,死亡3人;南湖新区事故1起,死亡1人;城陵矶新港区事故0起,死亡0人。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情况:1-10月份,全市发生较大事故3起,分别是:3月19日,京港澳高速公路汨罗段发生车辆燃爆事故,死亡5人,20人受伤;3月19日,华容县人民南路章华镇新华村路段发生一起小车与中型自卸货车碰撞事故,死亡4人(已核定为非生产经营性事故、不纳入年底考核);8月28日,华容县三封寺镇金盆村路段发生一起小车落水事故,死亡4人(已核定为非生产经营性事故、不纳入年底考核)。
1—10月份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注:因统计口径变化,2016年数据不作同比,事故总量不作考核,本通报中事故情况供各级及有关部门掌握)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特别是有色、建材等行业市场回暖、烟花爆竹进入生产旺季,企业赶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各级及有关部门要高度警觉,严防企业赶进度、超负荷生产导致安全事故,严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谨防季节性因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油气管线、冶金煤气、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涉爆粉尘作业、“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