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安办〔2015〕17号
关于临湘市利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22”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相关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2015年7月22日17:00时左右,临湘市利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临湘市忠防镇中雁村一长石矿井因雷击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细致、不彻底;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红线”意识树得不牢,日常巡查不到位、“打非治违”存在盲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不严不实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正处于主汛期,暴雨、雷电等极端灾害性天气增多,极易诱发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洪涝、透水、滑坡等事故。临湘市利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22”爆炸事故的发生,充分说明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反复性,反映出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格落实高温停产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矿山企业务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底线;以最严格的要求,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各项要求和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过程、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以最严厉的手段,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坚持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力度,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摸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情况和有效状态,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严禁组织生产。要按照《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严格禁止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要严格禁止使用已经淘汰的起爆方式。要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4〕48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地下矿山通风、防排水、提升系统安全管理,严格井下动火和用电管理,切实加强爆破安全管理,落实顶板管理制度,严防井下中毒窒息、火灾、透水、坠罐跑车、爆炸、冒顶坍塌事故;强化对露天矿山安全检查,加强排土场安全管理,防范垮塌事故;加强对尾矿库运营安全管理,严格按设计进行筑坝、排尾,保障监测监控设施的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尾矿库溃坝等各类事故发生。
三、全面彻底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立即组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道路及水上交通、粉尘防爆、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下矿山要重点对可能造成中毒窒息事故的隐患以及通风、提升、排水系统和采空区等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环节进行排查;露天矿山要重点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爆破作业等环节进行排查;尾矿库要重点对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埋深、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环节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时间、措施、资金、责任人,真查真改、真整真治,彻底消除隐患。
四、按照“八条断然措施”要求,依法严肃查处事故和追究责任,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对于本次事故,要坚决按照“八条断然措施”的要求,严格事故追责,以严厉的问责措施确保政令政通和工作落实,以事故教训推进工作整改。要加快事故查处工作进度,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事故查处工作。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深入查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各类非法违法与违规违章行为。要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和处理结果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本地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观看《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系列警示教育片》,确保警示教育率100%,切实教育引导矿山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