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警示》(2016年第10号)的通知
岳市安办函〔2016〕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2016年第10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安全生产事故警示(2016年第10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
(2016年第10号)
一、近期全国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情况
11月24日,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施工人员74人遇难、2人受伤;11月29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景有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人遇难、1人被困;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经造成32人遇难。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接连发生3起重特大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影响十分恶劣,暴露出来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赶工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等问题非常突出。各地及有关部门要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对待,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前三年12月份全国部分及市内典型事故情况
(一)市外三起典型事故如下:
1、2013年12月11日1时26分许,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1290平方米,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81.2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一商铺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事故暴露出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违法建设经营市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不明、用电安全管理混乱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土地监察及规划国土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监管不力、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经调查认定,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0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2、2014年12月13日02时,粤赣高速公路30公里+300米路段(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上陵张仙塘大桥),豫LG7218(豫LC968挂)半挂货车碰撞并挤压前方遇事故等候通行的小型汽车,致前面5车连环碰撞,其中一车燃油箱脱落、供油管断裂,溢出的汽油被损坏的电线搭铁产生的火花点燃首先起火燃烧,并蔓延致7辆车烧毁报废,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64.3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豫LG7218(豫LC968挂)半挂货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且超载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夜间和行经下坡路段时车速过快,又没有充分注意路面情况,遇事时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暴露出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安全隐患排查、驾驶员安全教育等不到位以及有关部门对货运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治超不力、路面执法管控不力等问题。经调查认定,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1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3、2013年12月27日14时许,常德市安乡县下渔口镇竹林鞭炮厂15号封口饼中转工房发生较大烟花爆炸事故,导致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3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法人代表违章指挥,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改变工艺流程,插引工人违反操作规定、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负责人没有相关资质、员工安全意识不强、盲目扩大产能、违反操作规程和生产工艺、“四超两改”以及地方政府监管缺失、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经调查认定,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4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二)市内一起典型事故如下:
2015年12月11日8时30分,华容县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在进行设备运行调试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5.085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张波、张齐波二人违反公司《合成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要求,未将铜丝投入铜液制备槽内,而是直接打开长期停用且未经置换的铜洗再生器顶部人孔盖将铜丝投入铜洗再生器内,使铜洗再生器内的一氧化碳逸出造成二人中毒死亡。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服从监察指令,擅自进行设备运行调试,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没有按照实际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安全培训教育严重缺失,未向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履职不到位,对华容县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违法进行设备运行调试行为制止不到位。经调查认定,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0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三、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从历年事故发生情况看,12月份是群死群伤事故高发期,且多集中在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和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在建项目,要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合理统筹组织施工,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对烟花爆竹,要以“打非治违”为重点,深入开展地毯式、常态化检查排查,严格落实驻厂监管制度,严肃执法检查,力督力控,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和举报奖励力度,真正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危化品、非煤矿山、供电供热取暖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强化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值守,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