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湾河汽渡客车过渡乘客未人车分离的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对湾河汽渡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成湾河汽渡全面进行整改;二是在汽渡板船上设立两处乘客过渡区,并设立明显标识,专门用于过渡车辆上的乘客下车过渡;三是落实签单发航员和渡口指挥人员责任,客车上渡前,签单发航员和渡口指挥人员必须登车要求乘客全部下车过渡;四是在渡船上设立两块“除驾驶员外,乘客一律下车过渡”的宣传牌;五是由湘阴县地方海事处立即向辖区内各汽车渡口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汽渡船装载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湘阴县濠河口水域运砂船无签单发航凭证及未随船携带船舶和船员证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湘阴县砂管办、县地方海事处立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砂船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运砂船必须随船携带证书证照和签单发航凭证、《签证簿》等航行资料,按要求配齐适任船员,严禁超载航行。二是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加大砂石运输船检查力度。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34名执法人员,在新化沟、濠河口水域各设立1个固定砂石运输船检查站和1个治超巡查组,24小时值班,不留空档,检查运砂船舶的证书证照和签单发航凭证,依法查处无证和超载航行行为。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两个检查站和巡查组对未随船携带船舶、船员证书证照、配员不足、未开具签单发航凭证和超载航行的运砂船,要一律就地查扣,就地整改安全隐患,并经依法处罚后方可放行。四是落实签单发航员责任。严格落实“六不发航”的签单发航制度,对拒绝签单发航的运砂船,将立即通报两个检查站和巡查组依法查扣处理。
岳阳市银帆快艇公司未按规定实施签单发航整改情况: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楼海事处及时将督办情况通知银帆快艇公司,并下达了《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湘岳楼海事2014年02号)责令整改。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原银帆快艇公司责任单位由市旅游局调整为市国资委。2014年8月11日,银帆公司就签单发航问题向市国资委报告,国资委表示将在8月15日前落实到位。
岳阳县鹿角码头附近水域挖砂船、运砂船未按要求携带船舶证书、未实施签单发航制度,运砂船严重超载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组建班子。针对鹿角码头附近水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岳阳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集中整顿行动,下发了《关于对我县采区采砂船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岳县砂办〔2014〕17号)的通知,并成立安全检查组。二是全面整改,绝不漏查。岳阳县鹿角码头附近水域属陡砂坡采区,共计九艘采砂船只,均未获市水务局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7月31日至8月2日,经检查核定“皖宝盛工999”、“九江采1588”两艘采砂船属于未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船只,并且两艘采砂船船舶证书未随船携带,原因是正被岳阳县地方海事局安排办理船只报批手续中。县砂管局严格按照《岳阳市岳阳县陡砂坡和金盆港采区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合同》,督促岳阳市灏东砂石有限公司按要求选定38艘采砂船的报批工作,现38艘采砂船只申报审批程序已经完毕,目前已有22艘采砂船只已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余下采砂船只的《河道采砂许可证》正在办理中。三是认真清查,以点带面。检查组对“湘岳阳货1549”、“湘岳阳货1266”、“湘岳阳货1128”、“湘岳1719”、“湘岳阳货1911”等运砂船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教育,要求其以后不超载,严格做到“六不发航”。同时,县砂管局派出专人对以上船只进行监控。四是加强现场监管,杜绝安全隐患。岳阳县政府决定更换现有趸船、采购一艘大型趸船,以趸船为中心,24小时监控检查运输船只甲板上水等严重超载行为。县砂管局抽派9名签单发航员常驻9艘采砂船上进行旁站监管,采砂船均已装监控系统,一旦发现有违规采砂行为将严厉查处。
岳阳新华联富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码头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已于2014年7月31日对该码头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了“停业整改”文书,并于8月6日对整改的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8月11日该公司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了市地方海事局,8月12日市地方海事局对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相关隐患均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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