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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地公告|弘毅新华中学体育场馆项目

来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3-09-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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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地公告

  因岳阳市弘毅新华中学体育场馆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13)政国土字第987号文件批准,现就征收康王乡新华村、金凤桥管理处金凤桥村部分土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位置及四至:

  1、位置:康王乡新华村、金凤桥管理处金凤桥村;

  2、四至:(具体见征地红线图)

  二、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面积:2.0027公顷。

  四、补偿标准:湘政发〔2012〕46号、岳政发〔2009〕16号、岳政发〔2013〕2号、岳政发〔2010〕25号等文件所定标准。

  五、安置途径:货币安置方式安置。

  我区将组织人员对该宗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面附着物进行调查登记,请相关土地使用者和地面附着物所有者持权属证明(资料)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指挥部办理登记补偿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者,将作无户主处理。此次公告后,抢建的建(构)筑物及抢装修、抢栽、抢种的青苗及树木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