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岳阳市临湖路2号加油站新建项目建设需要,依据岳云发改备[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预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地项目名称:岳阳市临湖路2号加油站新建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用途: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云溪区云溪乡桃李村;
(二)征地位置:具体位置以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征地面积:0.4494公顷(合6.741亩);
(四)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湘政发〔2012〕46 号、岳政发[2013]2 号执行;
(二)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住宅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按湘政函〔2014〕113 号执行。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湘政办发[2014]31 号。
五、自公告之日起,预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积极配合摸底调查,不得在预征土地上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抢建抢修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农作物,否则,实施征拆时一律不予补偿。
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需经权利人签字确认。在土地报批前土地权利人要求听证的,可以依法申请听证。
联系人:潘 志 联系电话:0730-3252886
特此公告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