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君山区分局
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号(国土资发【2004】238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09】16号)有关文件精神,因君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收储项目建设需要,现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东抵美丽家园,南抵世纪大道,西抵农家乐,北抵创业路。
二、位置:君山区柳林洲镇新洲村
三、面积:约20亩
四、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储备用地
五、补偿标准:本次征地补偿遵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09】43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通知》(岳政发【2010】25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岳政办发【2011】4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09】16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岳阳市征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岳政办发【2005】19号)执行。
六、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君山区国土资源分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宗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面附着物进行调查,请原土地使用者配合搞好调查。此次公告后,抢建、抢栽、抢种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及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