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君山区利安烟花炮竹仓库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湘政办发【2005】51号文件和国土资发【2004】238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就转拨用土地告知如下:
一、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位置:柳林洲镇五星村
三、面积:0.2405公顷
四、补偿标准:本次转拨用土地补偿参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09】43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岳阳市征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岳政发【2005】19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通知》(岳政发【2010】25号)执行。
五、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宗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面附着物进行调查,请原土地使用者配合搞好调查。此次公告后,抢建、抢栽、抢种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及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