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南湖新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
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岳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岳医保发〔2021〕1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近期收到部分县市区关于请求延长《实施细则》部分政策执行过渡期的请示,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明确了有关县市区延长执行过渡期的相关政策,并就进一步做好《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实医保市级统筹的精神上来,为做好我市相关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要充分认识提高医保统筹层次、扩大参保基数是平衡地区差异、降低基金风险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到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是实施医保市级统筹、公平医保待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到做实医保市级统筹是实现医保省级统筹乃至全国统筹的需要。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实施,会涉及到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利益调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经办窗口、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既要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的必要性,政策统一对于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的重要性,又要宣传我市医保市级统筹的方式和发展方向。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对于一些统一政策后待遇调整的群体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控制好舆情。
三、认真梳理,明确目标。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现行政策,做好现行政策与《实施细则》的过渡对接,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实施细则》落地落实。一方面要梳理《实施细则》中目前暂时难以执行的政策,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处理解决的措施,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通过适当的过渡期,确保国家医保新的信息系统9月底在我市上线后,统一按照《实施细则》执行;另一方面要认真梳理《实施细则》落实以及与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规定对接的问题。《实施细则》中有的是原则性的规定,国家和省级有明确的单行规定且没有失效的,单行规定优先。不能机械地理解和使用《实施细则》,要开展医保政策研讨和培训,提高医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四、制订预案,确保稳定。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实施细则》实施工作预案。要对各类参保群体的利益调整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逐一排查出矛盾可能发生的相关群体及矛盾可能发生的方式方法,做好预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及时正确处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各地要在6月20日前将预案上报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标准、严要求、科学地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全面做实我市医保市级统筹,把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