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医保发〔2020〕49号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南湖新区医疗保障部门,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7〕1237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19)〉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42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根据医疗技术发展和临床诊疗需要,结合医保基金监管检查及医疗机构集中反映的问题,以进一步明确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内涵,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为原则,对《岳阳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医疗价格目录》)进行梳理,合理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
二、明确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价格标准,指导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落实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负责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管理规范及价格标准,监测监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三、规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医疗价格目录》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等提供医疗服务,并确保相应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和套用项目收费。凡未纳入《医疗价格目录》的医疗服务项目或标准未定的,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开展并收费;公立医疗机构确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四、明确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医疗价格目录》所列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限价,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向下浮动制定实际执行价格,报有管理权限的医保、卫健部门备案。
《医疗价格目录》内允许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在执行前须报有管理权限的医保、卫健部门备案。公立医疗机构在制定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时,应当以实际成本为依据合理确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同时,应以公立医疗机构为单位,各临床科室不得各自为政,擅自制定,随意变动和频繁调整。
五、分类确定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类别是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服务收费的重要依据,根据不同等级医院、不同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成本差异,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从高到低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类别,每个类别之间适当拉开10-20%的差价。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类别分类由医保部门会同卫健部门进行考核评定,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考核评定的价格类别执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类别确定后,有效期内发生重组、分立等情况,应重新进行申报和考核。公立医疗机构擅自设立医疗服务价格类别、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类别的,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另行下文明确。
六、严格医用耗材和药品销售价格管理
《医疗价格目录》中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另计费用的医用耗材,一律不得在项目价格之外另行收费;明确规定可单独面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在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分两次将另计费用的医用耗材购进价格报有管理权限的医保、卫健部门备案。
各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含二类疫苗)必须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以实际进价为基础,按顺加不超过30%的加价率制定销售价格。
七、规范知名专家门诊坐诊收费管理
开设知名专家诊查室,收取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仅限于执行一类价格的医疗机构。知名专家名单由各医疗机构推荐,报有管理权限的医保、卫健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执行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标准。
收取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专家诊查区域须与普通门诊分开,设置独立地诊室、候诊室,配备专人为病人提供从挂号、诊疗、缴费、取药等全程导医。每名专家半日限挂号10个(含病人拿到检查报告后复诊一次)。医院应建立规范的知名专家轮流看普通门诊制度,每位在职知名专家每年看普遍门诊次数不得少于全部门诊次数的60%,知名专家排班看普通门诊只能按主任医师级别收取诊查费。
八、规范病房床位价格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依照病区单元床位数量和服务性能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及以上多人间床位、层流洁净病房床位、重症监护病房床位、特殊防护病房床位、门/急诊留观床位等床位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特需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在执行前须报有管理权限的医保、卫健部门备案,自主定价床位数不得超过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总床位数的10%,坚持患者自愿选择原则,不得强制或误导患者入住。
九、落实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监管
各地应当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管理和监督,落实耗材、药品集中采购和合理规范使用,建立医疗费用监测制度,将医疗费用总量、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等指标,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优化医药费用结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要健全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提高医药价格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要落实医保费用审核和医保基金监管,对医疗服务价格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真正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滥用贵重药品、滥用抗生素药品和进行不必要检查等不良现象,切实减轻患者的负担。各公立医疗机构应按本通知要求,对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及时进行调整。
九、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施行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岳阳市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岳阳市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 单位 |
价格(元) |
说 明 |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
1 |
1201 |
1.护理费 |
含放疗后皮肤护理。 |
药物、特殊消耗材料及特殊仪器 |
|
|
|
|
使用波动式防褥疮气垫收10元/日。 |
2 |
120100003 |
Ⅰ级护理 |
指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的护理。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病情每日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
|
日 |
28 |
24 |
20 |
|
3 |
120100004 |
Ⅱ级护理 |
指病情稳定、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的护理。每2-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完成健康指导及心理护理。书写护理记录。 |
|
日 |
15 |
13 |
11 |
|
4 |
120100005 |
Ⅲ级护理 |
指生活完全自理、病情稳定的患者、处于康复期患者的护理。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指导患者完成生理需求及康复。完成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书写护理记录。含术前备皮。 |
|
日 |
10 |
9 |
8 |
|
5 |
120100013 |
动静脉置管护理 |
评估患者病情等,核对患者信息并做好解释取得配合,准备用物,使用无菌注射器吸取抗凝剂或生理盐水定时冲管保持管道通畅,取适当体位,调整零点,测压,观察穿刺点,更换无菌敷料保持干燥清洁,固定导管,做好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 |
药品、预冲式导管冲洗器 |
日 |
7 |
6 |
5 |
|
6 |
120300001 |
氧气吸入 |
氧气创面治疗参照执行。 |
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 |
小时 |
4 |
3.5 |
3 |
加压给氧加收1元;智能监控吸氧加收0.5元/小时。 |
7 |
120400004 |
动脉加压注射 |
动脉采血参照执行 |
动脉采血器 |
次 |
12 |
10 |
9 |
|
8 |
2103 |
3.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 |
含胶片及冲洗、数据存储介质、增强扫描用注射器等耗材。 |
造影剂、麻醉及其药物 |
|
|
|
|
1.计价部位分为颅脑、眼眶、视神经管、颞骨、鞍区、副鼻窦、鼻骨、 颈部、胸部、心脏、上腹部、下腹部、盆腔、椎体(每三个椎体)、髋关节、膝关节、肢体、其他;2.每增加一个部位加收50%;3.使用螺旋扫描在对应CT机等级加收50%,不超过省最高指导价;4.等级划分按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规定执行。 |
9 |
210300001 |
X线计算机体层(CT)螺旋平扫 |
|
|
|
|
|
|
平扫后马上又做增强扫描的加收50% |
10 |
210300002 |
X线计算机体层(CT)螺旋增强扫描 |
|
|
每个 部位 |
|
|
|
|
11 |
220800008 |
超声计算机 图文报告 |
含计算机图文处理、储存及彩色图文报告 |
医用干式胶片 |
次 |
10 |
9 |
8 |
|
12 |
310607001 |
高压氧舱治疗 |
含治疗压力为2个大气压以上(超高压除外)、安全防护措施、舱内医护人员监护和指导;不含舱内心电、呼吸监护和药物雾化吸入等 |
高压氧舱用面罩、管路及其附件 |
次 |
79 |
67 |
57 |
超高压氧舱治疗加收15元 |
13 |
310901007 |
经胃镜食管静脉曲张治疗 |
含胃镜检查。硬化、套扎、组织粘合分别参照执行 |
套扎器、组织粘合剂、粘合剂注射导管、内镜注射针 |
每个 位点 |
237 |
200 |
171 |
|
14 |
310902006 |
经胃镜特殊治疗 |
指电凝法,取异物、粘膜切除、粘膜血流量测定、止血、息肉肿物切除等病变及内镜下胃食道返流治疗、药疗、化疗、硬化剂治疗分别参照执行 |
圈套器、血管夹、内镜注射针 |
次 |
396 |
337 |
286 |
微波加收50%、激光、消融、等离子、电切法可分别加收100%。 |
15 |
310903004 |
小肠镜检查 |
含活检 |
内镜用外套管、小气囊、一次性活检钳 |
次 |
240 |
204 |
173 |
电子镜加收100元、双气囊小肠镜按每次3600元收取 |
16 |
33 |
13.六岁以内儿童手术在相应价格基础上加收30%。 |
|
|
|
|
|
|
|
17 |
3311 |
11.泌尿系统手术 |
|
特殊尿管、网状支架、取石网篮 |
|
|
|
|
电汽加收800元,电切法加收500元。 |
18 |
330803016 |
迷宫手术 (房颤矫治术) |
各种改良方式(冷冻、电凝等)、心内直视射频消融术分别参照执行;不含心表电生理标测 |
外科消融系统(消融钳、消融笔) |
次 |
7534 |
6403 |
5443 |
* |
19 |
331501038 |
腰椎间盘突出 摘除术 |
含椎板开窗间盘切除;不含极外侧突出 |
一次性射频 消融电极 |
每节 间盘 |
2302 |
1957 |
166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