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调整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国家有要求。2019年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提出“通过优化制度、完善政策、创新方式,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完善高值医用耗材全流程监督管理,净化高值医用耗材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高值医用耗材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形成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以及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医保与价格政策的衔接配合。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比价关系,促进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总收入中的比例,为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创造有利条件。”
(二)省里有部署。2019年以来,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提上省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9号)取消医用耗材加成。2019年底前,全面取消我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出台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岳阳有需要。一是我们在今年3月虽然落实了上级关于取消耗材加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要求,但与落实省医保局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统一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需要我市由现在“一县一价”规范调整为全市“同类同价”管理模式;三是实际工作和医疗技术发展和临床诊疗有需要。
二、所做工作
(一)深入学习调研。我局组织调研组多次到各医疗机构深入进行学习调研,结合我市医保清风整治行动,听取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和多家医疗机构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意见,并认真加以分析,形成初稿。
(二)广泛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我局再次征求各县市区和医保事务中心、医保稽核中心的意见,并结合医保基金监管检查工作的相关建议,认真吸纳各方合理化意见建议,对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关于调整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共分为十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合理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第二部分为明确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第三部分为规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第四部分为明确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第五部分为分类确定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第六部分为严格医用耗材和药品销售价格管理。第七部分为规范知名专家门诊坐诊收费管理。第八部分为规范病房床位价格管理。第九部分为落实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监管。第十部分为执行时间。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
相关文档:岳医保发:49号 关于调整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