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学生凭医保卡,并预交个人自付费用。办理出院手续时,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并在“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签字,取回社会保障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