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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联网如何办理?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2020-05-1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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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诊转院:在市内医院直接转往省内或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院的,可由首诊定点医院在系统中转诊,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转往非异地联网定点医院的或其他原因不能直接结算的,出院时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诊断书或出院记录、(意外伤害还须提供意外伤害调查表及住院病历复印件)、身份证、本人银行账号(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及家长银行账号)到我中心报销。

2.异地急诊:参保人员因探亲、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住院的,通过电话8212157备案或通过代办人员直接在窗口申请,由医保部门负责办理异地联网。

3.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因随子女居住、外出务工等原因在异地长期居住的,可办理异地长期备案。通过电话8212157备案或通过代办人员直接在窗口申请,由医保部门负责将其直接备案到居住城市,在该城市所有异地联网医院住院均可实现直接联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