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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2017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教体通〔2017〕33号)

来源:教体局机关党委2017-03-3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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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岳阳市2017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330

   

岳阳市2017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岳阳市脱贫攻坚大会战工作方案》和《湖南省教育厅“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方案》有关教育扶贫工作任务,确保全市2017年全面脱贫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扶贫政策,结合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扶贫攻坚工作方针,把教育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优先任务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大力开展“功能型”、“造血型”教育扶贫,办好贫困地区每一所学校,造就优秀教师队伍,培养好每一名孩子,深入推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

二、工作目标

1.贫困村幼儿园基本达到《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小学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

2.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提高贫困地区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能力。贫困户子女不因贫失学、辍学,全部在学在业。贫困村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

三、工作任务

(一)“以县为主”,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

1.以贫困村为重点,公办园由县市政府负责,民办园由举办者负责,全面落实《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实现硬件、软件双达标。(责任部门:学前科、民办科、计财科、督导室)

2.“全面改薄”项目优先向贫困村学校倾斜,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责任部门:基教科、计财科、督导室)

3.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重点办好一所示范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以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为依托,加快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责任部门:基教科、职成科、督导室)

    4.实施“数字校园”建设,对贫困地区的项目申报给予倾斜。力争数字资源全覆盖,扩大贫困地区优质数字资源覆盖面。(责任部门:信息科、教科院、督导室)

(二)夯实就学保障,确保贫困家庭幼儿学生入园就学。

1.精准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学生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享受免学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落实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对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生活费政策,贫困地区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的,全免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金秋助学”行动的资助对象向贫困地区倾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都列入资助范围。支持贫困地区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责任部门:资助中心)

2.控辍保学。关爱每一位学生成长,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加强教育执法,防止学生辍学、流失,确保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切实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责任部门:基教科、学前科、民办科、职成科)

(三)开展“造血”式帮扶,培养足以脱贫的一技之长。

1.加强技能培训。以示范性中职学校为依托,协同对接教育资助体系、同心温暖工程、“雨露计划”和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的资源,实施中职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职业教育精准扶贫计划,提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能力。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545周岁以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其中接受学历教育的培训对象年龄为1522周岁以内。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而愿意选择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其脱贫致富的造血功能。(责任部门:职成科)

2.提高脱贫致富能力。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学校和专业结构布局,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督促县市政府认真落实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把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实用人才需求和职业教育发展有效衔接起来,提高职业教育支持扶贫的针对性。办好校企合作大会。(责任部门:职成科、督导室)

(四)加强就业扶持。

配合人社部门扶助纯农户大学生毕业生创业就业,确保贫困户大学毕业生就业或自主创业。加强对家庭贫困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提供更多的实习实践机会,着力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多形式举办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帮扶家庭贫困大学毕业生及时充分就业。建立完善家庭贫困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和工作台账,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加大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培训,协调落实家庭贫困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奖励政策,鼓励他们面向基层就业。(责任部门:就业办)

(五)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

1.加强城乡之间、强弱之间学校的联系和帮扶,开展县市区城镇以上优质学校与贫困地区学校“一对一”精准帮扶活动。城市学校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子,让贫困地区学校共享城镇优质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师资源。(责任领导:全体局领导,责任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各科室、城镇以上中小学校)

2.优秀教师资源优先向贫困地区学校配备。加大教师互动交流、支教援教力度,结对学校相关学科骨干教师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到受援学校开展指导活动,每学期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积极鼓励结对学校校级领导交流挂职。(责任部门:人事科)

3.加强贫困地区教师业务培训。国培、省培计划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学校教师参训。通过送教下乡、跟班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全方位培训贫困地区教师。(责任部门:教师科)

4.提高贫困地区教师生活待遇。足额发放乡村教师津贴,教师体检常态化,加快贫困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贫困地区教师生活条件。实施教职员工扶贫工程,开展“千名教师扶持行动”,让教师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开展“乡村最美教师”评选表彰活动。(责任部门:人事科、教师奖励基金会、计财科、教育工会)

(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1.精准识别贫困户,了解贫困户要求,为贫困户谋划脱贫良策,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责任领导:全体局领导,责任科室:机关全体科室)

2.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预算安排扶贫专项经费30万元;针对贫困户具体情况,制定一对一帮扶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开展产业帮扶,确保84户贫困户如期脱贫。结对帮扶责任人要积极开展访贫问苦活动,熟悉结对贫困户基本情况,帮助确定脱贫措施。结对帮扶责任人一年须上门走访2-3次(责任领导:全体局领导,责任科室:机关全体科室)

四、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全市教育扶贫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落实国家、省教育扶贫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制定全市教育扶贫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全市教育扶贫工程的贯彻落实。

(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履行教育扶贫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加大本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办好义务教育和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督促县、乡两级抓好控辍保学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资助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

(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落实国家、省教育扶贫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制定县域内教育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县域教育扶贫工程的贯彻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扶贫工作是国家战略,是民生工程,如期脱贫是刚性指标、硬性任务,做好扶贫工作是政治责任。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王德华同志任组长,喻玲玲同志任副组长,局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党委,李像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扶贫工作机构,明确相关责任领导、联系人,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领导,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学校、贫困户和贫困学生,在“扶谁、谁扶、怎么扶、扶得怎么样”四个环节上落细、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保障。2017年,市教育体育局预算安排“点对点”结对帮扶专项资金100万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特别要组织区域内城镇以上学校开展好“点对点”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足额预算扶贫所需经费,在财力上保障扶贫措施的落实,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见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扶贫工作是惠民、利民行动。市教育体育局建立扶贫工作考评机制,将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县市区和市直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专项督导计划,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附件:岳阳市教育扶贫责任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