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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岳教体发〔2017〕1号)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2017-03-09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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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文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7年度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7日

2017年度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促进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增强人民体质,全面提高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教育体育工作指标和市教育体育局2017年度工作部署,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7年岳阳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领导小组。

顾  问:李  为

组  长:王德华

副组长:朱新和   周  赞

成  员:葛天普   徐跃进   李云龙   曹  晔

陈泉生   刘中华   张  斌

二、评估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包括市体育学校、市游泳学校)、幼儿园。

三、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实行千分制。主要评估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特色创新三个方面。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分类分项制订评估考核细则(见附件1、2、3)。特色创新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单位实际,提出2017年度特色创新项目,报市督导室,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年底进行评价。

另设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事项。对县市区教育体育工作和市直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在全国、全省或全市产生重大影响或获奖的予以加分。同时,对在重要评估、验收、考核中认定为不合格的, 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党委、政府及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追责的,实行评优“一票否决”。

四、评估考核办法

2017年度评估考核工作按统一考核、分类评价的方法实施。

1.单位自评。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年底开展自查自评,并按县市区教育工作、体育工作、市直学校(幼儿园)三类分别向市督导室提交工作总结、自评报告和必要佐证材料。

2.科室评价。市教育体育局有关科室根据《评估考核细则》所明确的评估要点制订具体的考评方案,年终对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幼儿园)考核。考核时只排名不打分,但要列出主要工作成绩和问题,将结果与相关依据交市督导室。

3.督导检查。市督导室组织督学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幼儿园)提交的材料、科室提供的考核结果、依据进行查阅、审核,并根据分值权重予以赋分,报领导小组审定。根据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幼儿园)开展中期及年终督导评估检查。市督导室结合资料评审和现场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计分。

4.集中汇报。年底,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行政部门负责人向市教育体育局进行集中汇报。市直学校(幼儿园)分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三个类别,每年安排一个类别学校的校(园)长进行集中汇报,2017年由市直初中校长汇报。

5.综合评价。市督导室按照科室评价占60%,年终检查占40%的比例进行结果汇总。特色创新工作按领导小组确定的分数计入总分。

6.党组审定。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审定市督导室上报的初评结果,作出表彰决定。

五、评估结果运用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表彰。

附件:1.2017年度县市区教育工作评估考核细则

2.2017年度县市区体育工作评估考核细则

3.2017年度市直学校(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估考核细则

岳教体发)2017)1号2017年度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3.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