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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教育考试诚信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岳教体通〔2016〕37号)

来源:招考办2016-05-0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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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教文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相关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为了加强考纪考风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培养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教育考试诚信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

二、教育对象

2016年各类教育考试的考生及其家长,初、高中学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各类教育考试考务工作人员。

三、教育内容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订版)的相关内容,各级、各地处理考试违纪舞弊的案例等与考风考纪有关的通知通报或媒体报道。

四、主要方式

各地各学校通过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考务工作会、家长会,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栏(窗),采取诚信考试集体签名、签定诚信承诺书和责任书,撰写诚实守信专题文章,结合课堂教学进行诚信教育等有效形式。

五、工作要求

1.要注重实效。要把教育考试诚信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注意工作方法,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时段采用切合实际的形式,既要严格要求、晓明纪律,又要真诚关怀、正面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对相关学校开展教育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

2.实行全覆盖。要对所有参加今年高考、学考、中考等各类教育考试的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近段相关年级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在学校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要注意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在注重专题教育活动的同时,也注重环境育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高考、学考前,要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高考考生守则》、《学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随同准考证分别下发到参加高考、学考的每一个考生,承诺书签订后统一回收、妥善保管。

3.落实责任制。教育考试诚信教育月活动实行责任制,各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有关考试中发生的违纪舞弊情况将通报到学校,并与责任人、班主任、教师的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直相关学校、相关民办学校要把开展诚信教育月活动方案、活动情况及时报市招考办。联系人:黄顺辉,电话:8805908,电子邮箱:494473083@qq.com。各地开展诚信教育月活动的典型情况将在今年的《岳阳教育周报·专刊》及其它媒体推介,活动情况将作为评定教育考试先进单位、优秀考点及评价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5月4日

责任编辑: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