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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岳市教发〔2015〕13号)

来源:岳阳市教育局2015-03-11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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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教发〔201513号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为了促进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全面提升教育教学保障能力,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后勤工作服务意识

1.充分认识加强后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学校后勤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重任。加强学校后勤管理,是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把学校后勤工作当作大事来抓。

2.与时俱进创新后勤服务管理方式。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按照“服务育人、勤俭节约、廉洁高效”的原则,切实转变后勤工作职能,促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积极开展“绿色生态校园”、“清洁校园”、“文明寝室”、“食品卫生安全示范食堂”、“劳动实践示范场所”创建,以及“健康教育”进课堂和“营养健康进校园”等教育宣传活动,开展检查评比,全方位提高后勤服务水平。

二、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质量

1.改善后勤服务条件。按照保运转、保安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家长最关心,社会最关注,师生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吃、住、环境、卫生、安全、健康等问题,一手抓学校后勤设施条件的改善,一手抓精细化管理服务,全面提高我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能力。

2.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校的照明、空调、锅炉等用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学校适用的节能技术新产品。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科普知识宣传和教育,增强师生节能意识,倡导节约型消费方式。

3.规范大宗物品的采购。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物品采购管理,健全采购、保管、领用、登记、存放等相关制度,形成各岗位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按照“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原则,大宗物品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畴的,要提前制订采购计划和预算,在采购环节上,做到采购、验收、付款相分离。在采购程序上,要提前向相关采购管理职能部门申报,按批准的采购形式开展采购工作,严禁采购不申报或先采购后申报。

4.加强学校食堂、商店食品经营及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14〕6号)和《岳阳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岳市教发〔2014〕23号)等文件精神,对学校食堂实行民主管理,加强营养师配备和培训,切实贯彻“保本不赢利”原则,做到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加强对学校及幼儿机构的营养餐、课间奶的质量监管。经营校园商店的学校必须做到手续齐全,管理规范,严禁甩手承包和超范围经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食品。关闭存在问题和规模较小的校园商店,逐步向无零食店校园过渡。

5.规范学生饮用水管理。各地各学校要采取得力措施,为在校学生提供日常生活饮用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饮用水费用。学校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安排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水质送检、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饮水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凡能纳入城镇自来水管网的学校必须限期改用自来水,以确保师生用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6.规范学校校服管理。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自愿原则,切实加强校服采购管理,严格校服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校服征订范围和征订数量,建立和健全送检制度。各征订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严把校服款式和质量关,查验校服质检报告和进行抽样送检,确保校服安全规范校服采购程序,与正规校服供货商签具合同,开具正规发票,及时公开帐目,主动接受监督。

7.加强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教育性、自愿性和公益性原则,充分利用当地教育资源统筹安排,组织要有计划性,内容要有针对性,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盈利,严禁组织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特别是商业性活动。各学校开展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要进行安全性评估,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实施。严禁组织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推进后勤管理校务公开工作

1.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督管理。各地各学校不得自行增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按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费前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并获得同意,学校及班级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给学生。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2.做好后勤收费财务公开。凡向学生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要通过广播、校园网、公示栏、告家长书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并公示职能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经费使用手续要规范齐全,做到常规性服务收支定期公开,热点服务随时公开。财务公示资料要妥善管理,及时归档。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3.严格后勤财务管理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财务审计工作,对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涉及学校后勤管理收支适时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学校后勤工作的日常监管,按照校务公开要求适时对学校的财务进行内审、检查,并根据资金性质将审计结果公开公示。

四、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和预防腐败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决杜绝强制消费、乱摊派、乱收费等行为。加强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业务培训,临聘(雇)人员要签订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杜绝劳资纠纷。

2.纳入考核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纳入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督促指导;纳入教育评估和年度考核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过程性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后勤要做好协同配合、互通信息等工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加强校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后勤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3.加大督查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后勤工作的监管。按照“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与财政、物价、卫生、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和负面信息排名制度,定期开展联合督查行动,公布督查结果,强化风险监控,形成工作合力。

4.落实责任追究。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后勤管理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因在后勤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影响教育形象的事件,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纪监室,8805579;体卫勤管科,8805661;教育阳光服务热线,8805555。

                               岳阳市教育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