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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群众游泳健身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岳市教通〔2015〕60号)

来源:岳阳市教育局2015-07-2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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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教通〔2015〕60号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群众游泳健身活动安全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文体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相关体育单位

盛夏来临,各地群众游泳健身活动进入旺季,青少年学生暑期游泳运动也进入高峰。为做好群众游泳健身活动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按照省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群众游泳健身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体办字〔2015〕15号)精神,现就做好群众游泳健身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游泳场所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辖区内所有的游泳场所的名称、地点、规模、救生人员姓名及资质、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人员等情况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

2.对辖区内所有的游泳场所的经营许可范围及高危项目审批情况进行登记造册。

3.严格按照《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中游泳场馆开放标准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单位,要责令整改,绝不允许带问题开放。

二、切实加强游泳场所安全教育工作。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内游泳场所负责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救生人员审核,加强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三、开展游泳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本地新闻、教育部门等,开展游泳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确保群众尤其是学生不到水库、江河等非正规危险场地游泳。

四、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游泳安全工作。要充分发挥本地游泳协会、救生志愿者队伍、游泳爱好者等力量,积极宣传推广和普及安全游泳知识和技能。

五、需举办游泳健身比赛和活动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积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严格组织好医疗救护和安全救生工作,建立相关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请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将上述事项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7月31日前将专题报告电子稿报我局。联系人:刘刚,电话:13627306595 ,邮箱:1412067610@qq.com 。我局将于8月3日至7日对各县市区进行实地抽查。省体育局也将于8月上旬对各地进行实地检查。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