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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岳政教督通〔2015〕2号)

来源:岳阳市教育局2015-09-0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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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政教督通〔2015〕2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5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

    为切实做好季开学工作,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和省教育督导办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根据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湘教督办〔2015〕29号)要,经研究,912日组织2015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12个县市区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校安全保障情况、阳光招生情况、控流保学情况以及湘教督办〔2015〕29通知事项落实情况(详见附件)。

三、督导分组

组  别

组  长

  员

督导县市区和学校

第一组

朱新和

    黄立新

     汨罗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组

程岳华

朱彩虹  胡义兵  

     临湘市      云溪区

第三组

张诗文

李云龙  唐建国

     平江县      南湖风景区

第四组

  

童六明  李文正

     岳阳县      岳阳楼区

第五组

童卓君

方全胜  刘文星

     湘阴县      屈原管理区

第六组

徐跃进

苏立根  曾  敏

     华容县      君山区

四、督导检查

9月1日至2日,各督查组根据分组安排,分赴相关县市区,在听取简要汇报后,由组长随机抽取学校,直奔学校实地督导检查。督导组在每个县市区督导学校不少于4所,督导学校应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得少于2所。原则上,9月1日检查各区,9月2日检查各县市。

六、工作要求

1.深入基层。各督导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工作,保证工作效率,深入学校,接触教师和学生,认真负责地指导学校工作,全面、细致掌握所各方面情况。

2.情况反馈。请各县市区务必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提交材料。于96日下班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督导意见建议等。请各督导组(分组安排中靠后成员为资料员)于96下班前将督导调研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严明纪律。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湖南省教育督导人员行为规范》,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迎检陪同人员限1-2名联络员。

联 系 人:曾  敏

联系电话:8805890(兼传真)

电子邮箱:dds8805900@163.com

    附件: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湘教督办〔2015〕29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

                           201591

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