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岳州口腔医院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00033543060219A511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李维娜 |
||||||
身 份 证 号 |
1304************44 |
||||||||
医疗机构地址 |
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巴陵中路粮都宾馆办公楼301、302室 |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口腔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病理专业;预防口腔专业 /医学检验科(协议)****** |
||||||||
床位数 |
15张 |
接诊时间 |
8:30-17:30 |
联 系 电 话 |
07308800920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20051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2年11月 18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湘.岳医广【2022】第1118-0051号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