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文(体)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保证中小学生在寒假期间得到充分的休息、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有益的娱乐活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持续整治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等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7年全市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岳教体通〔2017〕123号)的具体要求,决定开展寒假期间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重点督查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或参与办班补课,培训机构乱办班、乱收费、办学场所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督导范围
全市各普通中小学,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负责督查辖区内的学校、机构和教师。市教育体育局重点抽查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学校、机构和教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领导小组,市教育体育局主任督学任组长,督导室、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人事科、安全管理科、机关纪委等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中小学校、民办培训机构认真对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实际行动,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辖区内的违规办学行为,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到市教育体育局。
(二)调查摸底。通过12345服务热线、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社会举报、日常督查等途径掌握问题线索,进行情况汇总和初步核查。
(三)重点督查。市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小组,将根据所掌握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单位进行不定期突击督查。深入学校、培训机构和社区,严查各类违规办学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勒令整改,典型问题要进行公开曝光。同时,收集其违规行为证据,并将相关资料交由督导室统一保存,作为进行相关处罚的依据。
五、相关要求
1.加强宣传。通过教育网络平台、报纸媒体等途径,公布此次专项督导方案和举报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强调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布城区合法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名单,引导群众正确选择。
2.强化组织。专项督导小组成员要服从统一组织安排,协作配合。督导室负责实施方案制定,确定督查对象和时间,组织进行突击督查及汇总督查情况,并协调各成员做好相关工作;民办教育科负责收集清理问题线索,公布城区合法民办培训机构名单;基础教育科负责对县市区、学历教育学校提出要求,督促自查和整改落实;安全管理科负责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办学安全隐患检查;机关纪委负责受理并查处相关违规办学行为;人事科负责加强市直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配合机关纪委进行相关处分。
3.严格查处。凡中小学校存在成建制补课、乱收费等行为的,取消学校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将情况移交纪检组对学校相应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发现在职教师家教家养、在民办培训机构兼职补课、租用社会场地成建制补课的,对涉事教师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民办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的,限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
4.严守纪律。督导期间,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有关人员通风报信,不得有隐瞒违规行为,不得干扰督查整治行动的开展。
岳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